北京火烧车报废是如何办理的?
发布时间:2023-09-04 17: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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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这个汽车时代,汽车是随处可见,那么大家了解如何报废汽车吗?当汽车满足一定的条件过后,汽车就应该报废了。比如车辆烧毁后如何报废,或者其他的一些报废原因,下面就让小编带您了解一下!希望能帮助到您!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规定,因交通事故等原因无法在登记地交售报废机动车的,机动车所有人向车辆报废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后,应当向车辆报废地车管所申请出具机动车异地解体证明。机动车所有人持机动车异地解体证明向注册地车管所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行驶证;
4、号牌;
5、机动车异地解体证明和机动车解体后的照片。
北京火烧车报废流程①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②登记并审核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对车辆查验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书》;
③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送交车辆;
④回收企业经查验《汽车报废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并进行照相、开具《报废汽车回收汪明》和支付残值;
⑤车主持《申请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查验、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北京汽车报废标准(一)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